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切实改变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状,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题,庆安县人民法院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院深入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规避执行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了20 件规避执行案件,拘留6人,执行标的额70余万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通过学习动员,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重要性。
二是完善各项措施,健全执行机制。该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反规避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制度。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整顿。该院坚持“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相结合”的两结合原则,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案件。
四是创新执行方式,构建威慑机制。通过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投资置业、限制出入境、纳入征信系统、公开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赋予的一切强制措施,重点打击隐匿财产,欠债高消费,抗拒执行尤其是拒执犯罪活动。
五是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各方配合。他们首先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其次,加强与政府、银行、工商、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重大信息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及时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适时处理干预、干扰执行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查处与执行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第三,充分发挥联动制约机制的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对那些有执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报请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对其在融资、投资、招投标等活动进行联合限制,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认真组织执行干警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让每一名执行人员清楚应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严格执行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执行工作清清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