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起庆安县法院在全院深入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规避执行案件。到目前,法院共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0件,拘留6人,执行标的额70余万元。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庆安法院成立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收集报送材料等工作。建立反规避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执行信息联系卡制度,推行了执行联络员制度,完善了执行110制度,构建了局、庭联动机制,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和调查制度,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该院积极利用执行联动机制,采取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确保执行工作有效推进。
创新执行方式,构建威慑机制,形成高压态势,严打“老赖”。法院通过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投资置业、限制出境、公开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赋予的一切强制措施,重点打击隐匿财产、欠债高消费、抗拒执行尤其是拒执活动。加大对当事人规避执行的工作力度,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各方配合。庆安法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这次专项活动情况,对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重点企业的案件执行,提前向县委、人大汇报,争取领导机关对执行活动的支持。另外,还加强与政府、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重大信息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及时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适时处理干预、干扰执行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查处与执行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加强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协商对接,对那些有执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对其在融资、投资、招投标等活动进行联合限制,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积极争取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与金融、工商、房管、银行、交警等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共享,协助法院办理查封、扣押、冻结、过户等手续,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生活、舆论等各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对其产生强大威慑力,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