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助推正义质效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04-27 11:15:18
4月26日上午,庆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铁军,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王铁军第二次开庭主审案件。
庭审中,王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精力集中,配合默契,举止大方,用语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1个多小时的庭审,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当庭作出了公开宣判,当庭判后释法,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自去年下半年起,庆安法院明确提出,院领导要带头办案、开庭、参与案件讨论,并制定了院领导带头开庭审案制度,通过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的典型示范作用,力促法官角色转变的强势回归,对其他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升案件质效、提高办案进度,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全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周艳超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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