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颖,1979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在是庆安法院年龄最小的法官助理。接触她的人都感觉到她身上焕发着一种青春朝气,18个春秋走过,她用默默无闻的奉献、骄人的工作佳绩留下了一串闪光的青春足迹,先后荣获县“三八红旗手”、“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今年5月4日又被庆安县委、县政府评为庆安县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并在颁奖会上作为杰出青年代表进行发言。
用汗水培育“司法蓓蕾”
难忘2009年9月,不懈的追求与挚爱结下了硕果,她以424分的高分、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元宝法庭煅炼期间,她珍惜着每一个日月,“学、练、追、做”不息,努力使青涩变为成熟。
用奉献浇灌“审判之花”
2015年已是助理审判员的她先后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2件,参与合议民事案件36件,参与合议刑事案件1件;2016年审理民商事案件104件,平均每3.5天审理一起案件,无一更审改判,用奉献浇灌的“审判之花”更鲜艳。
用赤诚诠释青春年华
在工作中她始终能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她患有严重的腰椎病和颈椎病,但是从来没因为疾病而耽误工作。有的案件需要到外地或农村送达,需要坐长途车,她总是不顾医生“不能久坐、不能长途颠簸”的嘱托,亲自前去送达。例如,有个案件需要到肇东去送达,下午一点走,晚上八点半才回到家,一坐车就是一下午,象这样的事常有。有时一个复杂的案件,一开庭就是一天,长时间的久坐,开完庭后脖子僵硬了,腰和腿也麻了,好几天才能恢复过来,但是她从来没有报怨过,始终任劳任怨,苦了累了全都埋在心里,展现给法庭和社会的永远是一种坚毅和刚强,是一种正义和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