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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落实群众观点大讨论庆安法院巡回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2-29 15:12:55


    庆安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为契机,面向基层、服务群众,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各种便民服务措施,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巡回审判站建设,坚持巡回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林场,实现城乡企业无盲点,联调联动全覆盖,确保巡回审判深入到每一个基层,进一步方便了老百姓诉讼,提高了审判效率,及时化解了矛盾,真正将执法为民落在实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一、党委支持机制新

    “要实现执法为民,最重要的是转变审判方式。只有法官俯下身子,深入基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赢得百姓信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庆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滨一言道出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初衷。

庆安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过程中,认真进行了“四访两评一改”活动,听取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深入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光荣传统,建立巡回审判站,并将这一作法向政法委请示汇报。政法委对法院这一创新作法高度评价,给予充分肯定,专门下发了文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

    二、三位一体全覆盖

    庆安县人民法院辖区15个乡镇12个社区、93个行政村和八个大林场。总人口36万,幅员5469平方公里。最远的乡村和林场距离县城有二百多里。但农村只有5个法庭。许多农民、林场工人因打官司要跑很远的路,甚是不便。该院通过了解社情民意,决定在乡镇、社区、林场设立巡回审判站。院长李晓滨亲自负责巡回审判工作,多次到基层指导建立巡回审判站和联络点,落实地点、人员和规章制度,主动与村委会、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各基层组织联系,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反复调研,多方努力,依托地理优势,科学设站立点,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原则,在未设立法庭的乡镇司法所设立了10个巡回审判站,各村委会均设立诉讼联络点;在8个林场各设一个巡回审判站;在12个社区各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站。做到三位一体全覆盖,城乡结合无盲点,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农村巡回审判站建在司法所,统一制作悬挂“巡回审判站”牌匾,建立巡回审判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回审判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种规章制度,并一律上墙。做到四明确,即明确审判站地点、人员、审理程序和受案范围,使巡回审判正规开展。

    三、四方参与齐联动

    为了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站的作用,庆安法院在选人上精挑细选。每个巡回审判站指定专人负责,在固定时间到该巡回审判站办公。同时,借助农村“四大员” (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民意信息员、治安协管员)、司法所、社区有威望群众、片警、当地党委支部书记等力量,多方参与齐上阵,实行联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的密切配合,吸收当地德高望重有影响的人参与庭审调解,争取一次性调解到位。借助农村四大员,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的对接,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好互动的“大调解”格局,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从而使案件的审理更加顺利,矛盾化解更加容易,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便民利民措施强

该院把便民利民亲民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巡回审判站周边张贴便民告示,将审判站点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受案范围和责任法官电话等公之于众。公开服务承诺,要求各法庭对当事人居住偏远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相邻关系、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的侵权案件、在当地有代表性的其它民事案件和当事人要求进行巡回审判的民事案件都纳入巡回审判范围。

    针对交通不便、路途较远的偏僻村屯、林场,巡回审判站实行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该院设计制作“便民联系卡”,对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可电话预约,法官在接到预约电话后及时上门立案。开设假日法庭,节假日不休息,只要有案件照常审理。在春种秋收的农忙季节,组织涉农案件专案组或合议庭,携卷到农户家中或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就地审案,提高了审判效率。他们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组成炕头法庭进行审理,方便了农民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方便、公正和温暖,群众非常满意,真正发挥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多方调解效果好

庆安法院在巡回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规范和强化调解工作,特别是对土地纠纷案件,他们慎重处理,主动与村委会、当地村书记联系,旁听人员还有诉讼人员的亲属,大家都可发言,变“一言堂”为“众口调解”,实行联调联动机制,最大程度进行诉前调解,准确把握案件调判的结合点,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稳妥地审理土地流转、农民工返乡等涉及民生案件,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搞好司法服务。同时,该院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通过向农民群众发放诉讼指南宣传单、释法答疑等方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基本的诉讼程序、权利义务等知识,又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收到开一个庭,教育一片的作用,审判工作呈现出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态势。

    今年一至九月份,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72件,其中进行巡回审判290次,共审理各类案件286 件,占到全院审理民事案件的50%,巡回审判站调撤率达到98%以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由“以法院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转变,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提高法院形象的窗口,真正将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落实到了“执法为民”。 市委政法委及市中级法院对该院在“活动”中采取的这些行之有效做法高度重视,经过两次指导检查后,给予了好评,并将他们的好作法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了推广。绥化日报在头版以大篇幅进行了宣传报道。

责任编辑:周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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