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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将安保作为日常警务保障工作重点紧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发布时间:2017-08-01 14:09:28


    针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复杂形势,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强化安保工作,充实完善安保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落靠。使“逢进必检”的安检制度、法警岗位责任制度、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等,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新充实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要求:一是法警大队每天安排法警提前着装到岗,配置现代化警务器械在门岗战立执勤,实施全天候的安全检查;二是对每位来院办事的当事人要求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三是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事人一律不准许其进入法院办公区;四是对经允许的来院办事人员,需在法警的陪护下送至所要约见的人员;五是起用安检门和X光机及手持安检仪,对来院每一位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六是对五个乡镇基层法庭都配齐配强了专职安保人员。七是安保中对发现如有违禁物品、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一律没收,并逐人进行登记,严禁当事人携带枪支、爆炸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违禁品进入办公大楼,不放过丝毫安全隐患。确保法院机关及法庭人员的安全。

    随着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来法院办理事务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消除老百姓对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法警大队率先带头改善“门难进”现象。庆安法院着重提出“安检门就是法院面向老百姓的第一道门”的概念,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中树立“微笑服务”的理念,接待当事人要面带微笑,真诚友善。在接待中尤其要关心帮助年老体弱的群众,为解决后续问题打好基础。努力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司法警务工作每一环节,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法院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周艳超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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