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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慑于执行攻坚威力“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9-19 10:02:17


    庆安县人民法院在“百日攻坚”执行战役中,采取有效手段,向“老赖”发起凌厉攻势,全面发力攻克“执行难”,一些被执行人慑于法院执行攻坚战的威力,纷纷主动前来履行义务,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庆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于某偿还原告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于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立即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于某以离婚为由,既未按期履行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于某有110平方米楼房可供执行,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执行法官又传唤于某,向他释法明理,讲明“百日攻坚战”的决心和力度,并将其他强制执行的录象让其观看。摄于执行威力,于某当天(9月13日)就借款21万元,委托他人代交了执行款。该案得以圆满终结。

责任编辑:周艳超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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