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拒不养老
可恨
老李润物无声
和谐
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12月5日上午,庆安县致富乡80多岁的史老太太来到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找“老李”帮忙。原来老太太年老多病,老伴儿早年去世,一个人生活在农村很是艰辛。老太太有一个独生女儿,在县城开了一个小饭店,生活条件很不错,但对老太太的日常生活不闻不问,使老太太每每想起自己年轻时守寡,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现在却落得老无所依,不免经常独自落泪。老人不忍心告女儿,在屯邻的劝说下,来到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诉说她的难事。
“老李”通过同老太太谈话了解到老太太女儿自幼娇生惯养、性格跋扈,加上平时忙于生意,很少与母亲联系,致使母女关系十分紧张,于是把女儿约到了调解室,给女儿讲了父母对儿女的养育之恩,及子女应孝敬赡养父母等做人的道理,以及不负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女儿听后十分惭愧,当场向母亲道歉,并保证今后会尽心尽力孝敬赡养母亲,每月给母亲生活费500元。
经过“老李”两个小时的调解,母女二人终于打开了心结,亲情再现,纠纷也以最便捷最和谐的方式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