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庆安法院“轻刑快审”工作,努力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审理质效水平,根据上级法院“依法‘轻刑快审’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精神,庆安法院召开了“轻刑快审”联席会。
2018年1月3日 ,由庆安法院牵头召集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四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共同研究“轻刑快审”办案机制推进工作,联席会旨在加强庆安法院与公安局法制科、案管中心、检察院公诉科、司法局矫正办等相关人员的配合联系,进一步加大“轻刑快审”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借助“轻刑快审”机制工作平台,及时、准确打击各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1、明确“轻刑快审”的范围:危险驾驶案件,轻伤害已经赔偿的案件,交通肇事已经赔偿的案件,盗窃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案件。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检、法三家电子卷宗材料信息共享机制,庆安法院与检察机关安装内网,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快速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加快庭前社区矫正调查速度,司法局矫正办工作人员争取在3日内完成调查评估。
4、建立公、检、法、司配合联席制度,及时总结经验。
通过联席会机制的建立,使“轻刑快审”案件健康有序的向前推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把这项工作开展好,取得更大的实效。
通过“轻刑快审”和程序审理案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限,提升当庭宣判率,当庭宣判率将达到40%,节省了审判资源,提升法官职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