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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调解故事系列之二十一

  发布时间:2018-02-02 20:48:02


助残人间增友爱

老李调处美名扬

 

        把关爱送到智障人的身边,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庆安法院多元化调解工作再翻新篇章。

201819,庆安县一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来到庆安法院,求助法院为一智障老人确定一个监护人,这虽然不属于法院受诉范围,但为了让老人有一个生活保障,法院派“老李”协同法院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董刚家,帮助解决问题。

这是一个很简陋的出租房,住着哥哥董国和弟弟董刚,低矮的两间小平房破旧不堪,凛冽的寒风吹进来,如冰窖一样的寒冷,破旧的床上躺着智障老人董国。

经过了解,“老李”得知:董国现年63岁,由于智障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弟弟董刚抚养,但是其弟弟现在的生活也很难维持,出行不方便,根本无法再做其哥哥董国的监护人了。董国还有一个姐姐,现在河北省居住,生活水平也是一般,经过两次电话沟通,根本不承认有董国这个弟弟。董国目前的现状符合国家的救助条件,但是为慎重起见“老李”认为应当在董国的家人不具备抚养权和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方能帮助他办理相关的事宜。于是“老李”向董刚讲明了《民法》总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解释,并在董刚同意和街道包扶领导见证下,协调社区居委会指定一个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机构为董国监护人,先安排董国到敬老院居住,其生活所需由街道、社区和居民委员会负责安排。

一位身处窘境的老人衣食住行得到了根本的解决,从此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够安度晚年,并且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庆安法院多元化调解工作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这正是:

胸怀高尚大弘扬,

    众手相扶誉四方。

助残人间增友爱,

老李调处美名扬。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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