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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调解故事系列之三十二

  发布时间:2018-07-04 17:10:47


高龄老人意外摔伤

老李调解合理赔偿

题记

庆安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多种矛盾化解方式,探索出以“说和人老李”为代表的特约调解员入驻法院这一多元化调解方式,把人民调解贯穿到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使和谐的因子扎根入土,生根发芽。

近日,87岁高龄的赵秀花老人从自己家的侧门外出,不慎踩进了一道宽约10厘米的土沟中摔倒在地,而这条土沟就是附近一个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来用于埋水管线的。

赵秀花的儿子张野发现母亲受伤后,通知施工队负责人沈杰一同将老人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小腿骨折,不适合做手术,只能采用保守疗法。张野听从医生的建议,在老人情况稍为好转后就把老人转到家中,由三个儿媳妇轮流护理,而老人在医院治疗期间,沈杰主动垫付了医疗费用。之后的两个月里,双方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诉至法院寻求法律解决问题。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认为这起案件适合调解,于是把案件交给了“说和人老李”。 

 “老李”了解情况后,觉得双方对于老人摔倒受伤的经过并无争议,决定先听听双方的意见。张野认为,母亲之所以会摔倒受伤,完全是由于施工队没有在土沟边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而目前老人只能每天躺在床上,由三个年过五十的儿媳妇轮流护理,全家人都已身心疲惫,因此,施工队应该负主要责任,赔偿老人后期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至少5万元。沈杰则认为,施工队挖的土沟宽仅10厘米,对于正常人来说不会有什么危险性,而且挖掘的地点在张家侧门边的巷子里而不是正门,赵秀花年纪这么大了,其子女未尽到监护责任才会发生这种事,让施工队负主要责任是没有道理的,施工队在事件发生后也积极支付了2万元医药费,从道义上讲最多再拿出1万元做补偿。

了解了双方的想法后,“老李”决定把双方分开进行说和引导。对沈杰,“老李”指出:不管土沟对于正常人来说是不是具有危险性,老人确实是因为踩到施工队挖的土沟而受伤,施工队就需要负一定的责任,老人目前只能躺在床上由子女照顾,对张野三兄弟的生活影响也很大,出于人道主义多补偿一些也是应该的,而且今后施工队还要在村里施工,如果事情处理不好也容易让村民反感;而与张野三兄弟的谈话中“老李”分析,老人年纪这么大了,子女在平时生活起居方面负有监护照顾的责任,所以不能把责任都推给施工队。

经过说和调解,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缓和。“老李”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建议大家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考虑。最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施工队一次性赔付相关费用4万元(包括之前已经垫付的2万元),双方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李氏三兄弟不得再因此事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沈杰提出任何要求。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后记

“老李”调解工作心得:

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各自坚持己方观点不让步,私下协商了两个月也未能协调下来。我了解了他们各自的想法后,准确把握住了他们诉求中的薄弱之处,在双方各自表态之前通过讲情理、说法理的方式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一方面暗示他们对方在分开调解中想法已经有所改变,另一方面也为双方之后的让步在情绪上和心理上做好铺垫,最终缩小差距并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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