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2018年全县“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庆安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做公开承诺如下:
1、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高案件质效。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意识,培养良好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本领,努力打造公开、高效、优质的诉讼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各种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3、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如期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 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尽快执结有财产的案件,依法保护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切实开展“四零”服务活动,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法律法规讲清楚、把受理事项办清楚。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电子触摸屏、公告屏、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我们真诚欢迎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5-431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