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只顾心惬意
不曾顾忌犬伤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少人为了增加生活乐趣豢养爱犬,但是,在自己快乐的同时也要顾及他人的感受,这就需要文明养犬。文明养犬就是不得妨碍和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有安全意识和社会公德。
2018年5月,家住庆安县欢胜乡的14岁学生刘方良放学回家,途经本村村民张也家门口时,被其饲养的狼狗咬伤。幸亏当时有村邻陈志光路过,赶跑恶犬,将受伤的刘方良送到乡卫生院进行包扎,然后又电话告知刘方良的母亲吴红和张也。吴红和张也赶到乡卫生院,将刘方良送到县卫生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再到县医院进行消炎治疗。当天的所有费用均由张也支付。在后续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近千元,吴红数次到张也家协商,张也不予理睬,吴红来到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公道。
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接到此案后,立即到欢胜乡、县卫生防疫站、县医院进行了调查,在对此案详细了解后,通知张也到法院。“老李”首先肯定了张也对此案的态度是积极诚恳的:能主动送孩子去医院,主动支付交通费与狂犬疫苗费,还能在后续治疗期间携带营养品去看望孩子。“老李”同时指出:本案对孩子的伤害确实很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张也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给予赔偿。在“老李”的耐心开导下,张也答应回家与家人商量后再定。“老李”随即将一本“民法通则”的单行本借给张也,要他回家后认真学习领会,正确对待,依法赔偿,择日再行调解。
随后,“老李”通知张也、吴红到法院。经过“老李”的调解,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吴红放弃原来索要的精神抚慰金,张也补偿后期医疗费用,一起因饲养动物管理不善导致的伤害赔偿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老李”总结:做人民调解工作就要思维清晰敏捷,耐心说服教育,态度和蔼,处事公平,运用智慧,善于变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