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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成功受理首次当事人网上立案

  发布时间:2019-05-17 16:34:11



网上立案便民措

千山万壑无阻隔

日前,庆安县的王某通过“黑龙江省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诉张某合同纠纷案,庆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成功立案。这是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网上立案平台以来,庆安法院网上所受理的首个诉讼案件,网上立案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这是司法便民、立案不求人的一大新举措。

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均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登陆“黑龙江省法院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后,按诉讼服务平台立案模块填写案件要素,即可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打官司”的意愿。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地进行,庆安法院制定了严密的工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查看网上立案的信息材料,认真审核,及时导入立案系统,对于符合法院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登记立案,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按交费通知书指定的银行、账户、金额,缴纳诉讼费。

利用诉讼服务平台立案,是运用现代大数据手段确保立案公开、公正、高效、立案不求人的一种新方式。当事人在传统立案方式之外,又多了一种通过网络参与诉讼的新选择,这项新举措不但提高了立案工作质效,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立案时间,人民群众可直观地感受到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真正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方便、快捷、温馨、阳光的立案服务,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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